山西省省本级注销失业登记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59号)相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司参保信息比对,以下人员在失业期间存在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情况。现拟对上述人员失业登记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反馈。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4932566
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