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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项目可申请国家补助500万
日期:2009-8-28 0:00:00 点击数: 来源:山西人才网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数字电视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2009年数字电视发展做出方向性指导和规划,并计划为部分项目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投资补助资金。
业内人士称,此次规划无论是在单项项目资金力度上,还是在支持项目的数量上,均属历年来之最,并且政策上的支持正在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根据《通知》,专项实施目标为推动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网络建设,带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全面升级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并为2015年我国广播电视实现由模拟向数字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国家将对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标准配套标准研究制定、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建设、支持AVS(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DRA(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频标准)的数字电视接收机等项目提供每项50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企业可以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财政支持。
《通知》显示,2009年数字电视研发及产业化工作主要有三个重点:第一,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标准配套标准研究制定。第二,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建设。选择有条件、有特点的地区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应用示范网络,探索合理的运营模式。第三,关键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包括数字电视专用集成电路、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一体机、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广播系统、高清数字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测试仪器仪表及其他等。
此次《通知》一并下发了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部分项目可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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